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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 (2006-04-11)
关闭窗口 日期:2006年9月3日11时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编辑:eplawyer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是: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管理和国家安全等。重点支持的区域是: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三峡库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

  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完善和制定鼓励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强土地、环保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合,采用经济手段促进产业发展。按照适度偏紧原则调控高耗能产业规模,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

  中央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

  资源环境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节能节水节地,循环经济示范等。

  基础设施南水北调、大江大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可再生能源,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