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嘉善
公示时间:06/8/24-06/8/31
联系电话:28869151
验收主要内容:
一、工程基本情况
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原嘉善菲达水泥有限公司)由安徽菲达水泥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善县天凝镇,本次竣工验收项目为天基公司一期工程——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其建设内容从熟料、混合材等原料进厂至成品水泥出厂为止,包括原料卸料输送及储存;水泥粉磨及输送;水泥储存库;水泥包装及发运;水泥散装及发运等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
该技改项目经浙江省经贸委以浙经贸投资<2003>828号文批复同意立项。2003年10月由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浙江省环保局委托(浙环建函<2003>300号),嘉善县环保局于2003年11月以善环<2003>98号文对该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于2004年2月开工建设,2005年4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同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也已投入正常运行。
二、环保执行情况
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环保设施投资总额为800万元,占总投资的11.8%。该项目共配置除尘设备40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安装消音器和隔声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环保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意见,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的筹备、建设和投入生产期间,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和审批手续,从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到项目试生产以及生产后的环保设备能及时有效得运行,执行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了环评报告书及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书中的有关环保的要求。该公司投入生产后积极落实各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不断完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同嘉善县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6月6日~6月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编制了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提交的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监测期间工况
测试期间,技改项目各生产设备均正常运行,主要设备生产负荷为设计能力的82.8%~86.2%,达到了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验收监测工况大于等于80%的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1)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共配置除尘器40台,验收监测时选测了其中的33台。监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进行监测的33台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范围为3.47~24.2mg/m3,均低于GB4915-2004《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监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水泥磨、石膏破碎机和水泥包装机等设备的粉尘吨产品排放量均低于GB4915-2004《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3)技改项目中有6台除尘器由于进口粉尘浓度较低,除尘效率未达到工程设计指标,其余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均大于99.0%,达到了工程设计指标。
(4)监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413mg/m3,符合GB4915-2004《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结论
(1)根据监测结果,冷却循环水的pH值偏高,个别监测值超标;生活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其余监测项目的日均值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要求。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在天基水泥有限公司整改后对废水中的超标项目进行了补测,根据补测结果,循环冷却水pH值和生活污水CODCr、BOD5的日均值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产生量约1.11万吨/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1.50吨/年、BOD50.253吨/年、SS0.331吨/年、石油类6.05×10-4、氨氮0.0545。
(3)公司目前设备冷却水经处理后基本全部回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流进集水池,用于厂区绿化,化粪池中的沉淀物由天凝镇环卫部门有偿定期清理。
4、噪声监测结论
(1)该公司厂界昼间噪声在56.9~64.9dB之间。由于1#、、5#噪声监测点位于红旗塘航道侧,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其余监测点的噪声监测执行该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所以厂界昼间噪声均未超标,厂界夜间噪声在53.2~58.9dB之间.
(2)敏感点噪声监测执行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1#敏感点昼间噪声为61.7~62.8dB,夜间噪声为56.6~58.5dB;2#敏感点昼间噪声为58.9~59.9dB,夜间噪声为53.5~53.8dB,3#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1#敏感点、2#敏感点属于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嘉善县天凝镇政府和浙江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已分别承诺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将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全部搬迁。
5、污染物总量控制结论
技改项目废气年排放总量为2.66×109N.d.m.3,有组织粉尘年排放总量为17.7吨/年。
按照嘉善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的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暂定为:SO28.576吨/年,粉尘111吨/年。由于技改工程原计划建造的矿渣烘干机(以煤作燃料)和燃油生活锅炉因故未建,所以本次监测未将SO2列入监测内容。粉尘年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四、要求
1.尽快完成堆场建设,在未完成堆场建设前,做好临时堆场的现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进一步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协助嘉善县天凝镇党委政府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和镇政府承诺,尽快解决好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
3.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日常物料及产品运输方面的环保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制定环境污染应急系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设施,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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