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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冶炼厂非法向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转移有毒化工废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案
关闭窗口 日期:[jf:year]年[jf:month]月[jf:day]日[jf:hour]时 来源:《环境保护法典型案例》 作者:[jf:author] 编辑:yoko

    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有的则在技术和设备更新以后,将淘汰的设备

    廉价卖给其他没有治理能力的企业。为防止污染转嫁和转移,保护

    环境,我国制定了有关规定。所谓防止污染转嫁或转移制度,就是

    为防止污染转嫁指国家之间转嫁污染或将本国污染转嫁到公海海域

    或南极、北极地区。,国内污染转嫁是指一国内不同行政区域间转

    嫁污染或企业向社会转嫁污染治理责任。(3)按转嫁对象不同,

    污染转嫁可分为大气污染转嫁、水污染转嫁、固体废物污染转嫁等。


    此外还有显性污染转嫁和隐性污染转嫁、污染本身转嫁和污染抬理

    责任转嫁、扩散性污染转嫁和非扩散性污染转嫁、积极污染转嫁和

    消极污染转嫁等。

  西方国家将其大量的垃圾和重污染设备转嫁或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已是一个十分严重的外交、政治和法律问题。以美国为例,根据有

    关报道②电码,每年各地回收的塑料袋和瓶子,大量输往像中国、

    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这样的欠发达国家。

  根据港口资料,单在1995年,美国就输出了超过2亿吨的塑料废料。


    接受这些废料的国家有阿根廷、巴西、智利、中国、印度、尼日利

    亚、巴基斯坦等,

    而亚洲国家是美国输出塑料的最主要之国。1991年,超过1500万磅


    塑胶废料运往菲律宾,3500万磅运往印度尼西亚,逾7500万磅运往

    我国香港地区(其中大部分被转往我国内地)。除了将垃圾直接运抵

    我国外,许多外商投资于污染密集型产业,也成为污染转嫁的方式。

    污染密集型产业是指那些生产过程中若不加以治理则会直接或间接

    产生大量污染物的产业。这些污染物对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有

    害,促使环境恶化,影响生态质量。另外,在生产过程中,工人的

    安全和健康曼到威胁或明显受到影响。而根据1995年第三次工业

    普查资料③,外商投资于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有16998家,占三资


    企业的30%左右;其中投资于高度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有7487家,

    占13%左右。一些外商投资企业还直接参与将危险废物非法进口到

    中国的活动。

  2.污染转嫁或转移的法律原因

  (1)污染转嫁或转移国的法律严格

  发达国家环境立法日益严格,环境标准越来越高,对违法者的处罚


    十分严厉,甚至禁止在国内生产一些高度密集产品,是造成污染转

    嫁的主要原因。根据1992年世界银行提供的报告,美国石油化工业

    的环境成本占总投资的比重已高达13%,清除污染费用占行业总产

    值的1.52%。危险废物的处置成本也越来越高,每吨成本高达2000

    美元。1990年美国环保局鉴定出3.2万个危险废物场,花费补救清

    除费用1000亿美元。我国香港地区的环境执法也十分严格,对制造

    业的影响也比较大,《水污染管制条例)、<废物处理条例》、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噪音管制条例》及《危险晶条例)等,对违

    例者的处罚非常严厉,一般对初犯者可处以最高20万港元的罚款及

    6个月的监禁。水污染处理条例规定,再犯者可最高被判罚40万港

    元,若持续违法,则可每日加罚1万港元;将有害或有毒物质排入

    公共排水管及香港水域者,初犯者可被罚款40万港元及监禁1年

    再犯者可被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2年,若持续违法则可每日加罚

    4万港元。上述法规条例对许多生产有关高污染产品的企业的生存

    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于是,不少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等形式将污

    染密集产业尤其是高度污染密集产业转移到大陆。我国台湾地区曾


    是美国的危险废物处置场,使得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从

    1993年起,台湾“环境署”开始逐步停止废旧五金等许多废物的

    交易,于是很多台商将生意向祖国大陆转移。

  当然,国际产业结构的变化,发达国家污染密集产业投资条件的变


    化等均促I使其国家的企业将这些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2)现有国际法规及规则存在缺陷

  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多边投资协议(MAl)草案

  OECD成员国从1995年5月开始了多边投资协议谈判,现已达成了一


    个草案。

  多边投资协议总的特点是对投资者尤其是跨国公司的环境责任方面


    的规定很不明确。多边投资协议特别强调对投资者的国民待遇原则,

    强烈反对东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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