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协调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是强化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对确定积极发展方向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都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
⒈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⒉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强化环境管理;
⒊为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⒋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在我国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两种形式。
(一) 本市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包括:
1.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对由市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政府审批的流域、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2. 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市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政府审批的区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有关规划,以及有关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
(二)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统称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 环境影响报告表――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3. 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2003年,本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评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突破,有利于环境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发生。规划环评的主要对象是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划方案,并作为各级政府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上海市土地利用规划、上海电力发展规划和临港新城规划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区的环境管理,本市全面开展了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定试点园区、松江试点园区、青浦工业园区等近40个工业区区域环评先后正式启动。上海化学工业区、紫竹科技园区区域环评已编制完成并分别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和上海市环保局的审批。此外,配合郊区试点城镇规划建设,浦江、罗店等“二城八镇”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正在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