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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四项举措
关闭窗口 日期:2006年10月9日21时 来源: 作者: 编辑:eplawyer

  到“十一五”期末,上海的经济总量将增长60%以上,而能耗和污染排放等指标要大大削减,难度非常大。上海将按照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的要求和国家下达的目标指标,真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并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全力以赴抓好“四个落实”,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一是落实分配方案。根据国家分配的排污总量指标,前阶段,由市环保局牵头,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科学引导,支持发展”的原则,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制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分配方案,将总量指标分解到各区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中央在沪企业。

  二是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市有关委办局将做好完成各项指标的统筹、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各区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中央在沪企业对完成本地区、本行业总量控制任务负责,要把总量指标层层分解到各街道、乡镇和有关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年度削减计划,把削减目标和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削减措施。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依靠环保工程减排总量、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的要求,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措施。燃煤电厂脱硫和污水厂网建设及污染源纳管处理是完成总量控制目标的两大关键措施,必须按照“十一五”规划和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节点完成,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而要完成化学需氧量2008年节点控制目标,关键是按期完成竹园、白龙港两大污水厂升级改造。

  四是落实总量监控。污染物总量控制不是“数字游戏”,环保部门正在研究落实总量监控考核办法,按国家要求,定期进行核定考核,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区县、各职能单位和相关企业污染物控制任务进展,有效监管总量控制任务完成情况。

  

· 我国上半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
· 环保总局确定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考核原则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签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