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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家具甲醛污染第一案 一审买家告倒销售商
关闭窗口 日期:2006年7月24日17时 来源:沪环室内环境监测 作者: 编辑:谢贤林

  由于怀疑自己新买回家的一套家具甲醛超标,并由此导致女儿反复生病,消费者张震明无奈把苏州市金海马家具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货,并进行索赔。日前,法院一审判决“金海马”接受退货,退还家具款,还需承担张震明女儿的医药费。据悉,这是我省消费者状告销售商家具甲醛超标的第一案。家具疑似甲醛超标

  前年3月8日,市民张震明搬进了装修一新的馨泓花园新家。然而,入住不久,他发现自己一进房间眼睛就会流泪。他的女儿也反复出现感冒、咳嗽、打喷嚏等症状,而且久治不愈。家中的种种异常现象让张震明开始怀疑室内的空气质量是否出了问题。然而,新家采用的是环保装修,木地板也全是免漆地板,渐渐地,他把怀疑对象锁定在从“金海马”中买回的一套售价31550元的“吉盛伟邦”家具上。

  为了彻底查明事实真相,前年7月22日,他委托权威检测机构苏州市苏环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室内8个不同地方的甲醛、苯、TVOC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全部超过国家标准,不合格;室内空气中TVOC浓度全部超过国家标准,不合格。”副卧室的甲醛含量超出国家标准7倍以上。消费者走上维权路

  有了权威的检测报告,张震明心里有了底。他马上找到“吉盛伟邦”进行交涉并要求退货。经销商提出,当初买家具时,其附送张震明的床垫可能有问题。但是,当经销商为其免费更换床垫过后,张震明的女儿还是反复生病。

  为了再次证明是家具出了问题,前年8月20日,张震明再次委托苏州市苏环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室内甲醛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论证实:室内甲醛全部超标。

  满怀信心的张震明又去找“吉盛伟邦”讨说法,岂料对方给他出具了由吉林省有关部门开出的“家具为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交涉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前年9月14日,不甘心的张震明第3次请苏州市苏环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室内甲醛含量进行检测。这次,他留了个心眼。他把书房里的新家具全部搬走,而副卧室里的新家具保持原样。检测结论为:“书房基本达标,副卧室还是甲醛超标7倍。”但是,经销商依然不接受这个检测结论。法院判决原告胜诉

  由于家具发票上标明销货单位是“苏州市金海马家具有限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震明于前年10月把销售商“金海马”告上法庭,打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官司。他要求退货,拿回家具款,赔偿女儿医药费,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官司整整打了18个月。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都不承认对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应被告申请,法院委托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有家具时,室内甲醛浓度明显超过无家具时室内甲醛浓度,其差值超过了有关国家标准。”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震明退还家具;“金海马”退还张震明家具款31550元,并赔偿其女儿医药费480元。官司怎么打大有讲究

  眼下,住房家具甲醛污染,已成为老百姓身边的“切肤之痛”。但是,在全国范围内,此类纠纷消费者很少告到法院,即便起诉,消费者也很少有胜诉的。这起案件之所以能一审打赢,诉讼技巧是关键。

  一位资深律师解释说,家具甲醛超标纠纷,一般消费者会以“家具质量纠纷”或是“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但是这两类诉讼的举证责任全部在消费者,要由消费者证明家具不合格,非常不利,官司往往打不赢。而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官司,举证责任倒置在家具销售商身上,这就大大减轻了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其二,如果要打家具质量官司,就要消费者证明家具不合格,一般要作家具破坏性检测,这对消费者是极端苛刻的。而改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官司后,测的是,室内有家具和无家具时空气中甲醛的含量,再用减法一减,得出结论,这样就避免了破坏性检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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