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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排污权交易的上限与下限
关闭窗口 日期:[jf:year]年[jf:month]月[jf:day]日[jf:hour]时 来源:中国青年报绿网 作者:[jf:author] 编辑:小小
 从2003年7月起至2005年,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将以每年170万元的价格向南京下关发电厂购买1700吨二氧化硫排污权。这起由江苏省环保厅主持的交易是我国首笔异地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交易一公布立即引起当地百姓置疑:这是不是企业之间在“买卖污染”?企业只要有钱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排污吗?“每年增加1700吨二氧化硫”对太仓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肯定地告诉记者,环保部门已精心测算过,增加1700吨二氧化硫的排放,不会使太仓的空气质量恶化。他解释说,所谓排污权交易,是国家在满足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允许这种权力进行买卖。这样做的目的是以市场运作来鼓励企业治理污染,而不是只靠行政手段控制排污。   南京下关发电厂引进了先进的治理技术,使企业每年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比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减少了3000吨。而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需要扩建发电供热机组,每年将增加20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国家对新建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计算发现,即便搞了脱硫装置,每年还要比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多排1700吨。而这样,环保部门不允许企业投产。   一个因扩建造成排污总量突破上限,一个排污总量指标有剩余,通过交易,两地排污总量不增加,下关厂获得了治理污染的经济补偿,太仓公司为多排的污染付出了代价。   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其理论在上个世纪7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戴维斯提出,很快被美国政府用于控制大气污染和酸雨。由于国家实施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有的企业通过治理降低了污染,排污指标有了富余;有的则需扩大生产规模,一时又没有足够的排放指标,于是双方做交易,使污染排放总量不增加,同时保障治理好的企业获得经济效益。   江苏省这笔交易是国家环保总局与美国环保协会合作的江苏、山东、上海、天津等七省市试点项目的首例成功案例。   排污权交易是我国正在实施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中很有用的措施。以前我国采用“浓度控制”方法来控制污染,但这种方法就像往一桶水里滴墨水,只限定墨水的浓度却不限定数量,一滴墨水进到一桶水里没啥影响,可是十滴、几十滴甚至更多时水就黑了。所以现在用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结合、着重限制排污总量的办法管理,限定企业只能按规定量排污。   史振华强调,排污权交易制度并不意味着企业有钱就可任意增加排污量。对于买卖双方而言,无论“买”与“卖”,其交易都只能在环保部门精心核准的排污总量的前提下进行。这次太仓从南京“买走”1700吨二氧化硫排放权之前,专家对交易的可行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太仓增加1700吨二氧化硫的排放,不会使当地空气质量恶化。即使在最不利的天气条件下,对周围地区产生的影响也很轻微。   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大规模实施排污交易政策之前,政府每年用于控制排污的投入大约为50亿美元,实施交易政策后,这笔费用削减到20亿美元。但所有的排污权交易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突破国家排污总量的限制。   环境学家说,排污权交易在美国的实践证明,它能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治理污染,最大限度地追求使用最少排放指标。企业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成为“有价资源”和“无形财产”,既可进行商业交易,也可“储存”起来以备自身扩大发展之需。而那些忽视减少排污手段、缺乏排放指标的企业,将不得不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指标。   即便是在排污权交易最成熟的美国,人们对它的评价也褒贬不一。比如,有人认为这是最有希望的方式,有人认为是对污染的纵容。在我国,排污权交易同样引起很多争论,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